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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拖低破案率 警抗拒立案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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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0月28日 05:35
2010年10月28日 05: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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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地每年有逾20萬兒童失蹤,在尋回的個案中發現,除少數個案外,絕大部分是被人口販子拐賣的。針對猖獗的人口拐賣犯罪,內地去年4月開展了「打拐專項行動」,然而「打拐」機制仍然詬病多多,甚至不如民間組織有效。

24小時才可立案過時

黎俊宏的家長報案半年之後,警員才以「疑被拐賣」立案,此前一直稱孩子自己走失的,而非拐賣。對此,內地維權律師騰彪指出,公安機關有時會給基層警員設下破案率的標準,而且與警員的薪金和獎金直接掛鈎。而人口拐賣案偵破難度大,而且又非「特大刑事案件」,因此很多基層警員通常為避免影響破案率,而把兒童失蹤定性為「自行迷途」,不願立案調查,令受害父母求助無門。

另一律師劉曉原認為,目前警方關於失蹤逾24小時才可立案的規定極不合理。他表示,目前社會上人口販子數目多,而且交通發達,若失蹤兒童真被拐賣,24小時的時間「已經足够跨省了」。他認為,這一過時規定依然存在,是警方怕麻煩的表現,必須改變。

民間「打拐」效率勝警

相比之下,民間義工在尋找失蹤人口時有更多更靈活的板斧。一個民間「打拐」組織利用網絡平台,曾經協助多名幼年被拐的兒童找回家人。成立僅僅3年,這個組織就已經尋回150多名失蹤兒童。

被拐兒童幼年記憶中生活環境的地貌、建築、身邊動植物甚至乳名等,由遍佈全國各地的志願者分析後,都能成為尋子家人的有用線索。

此外,也有義工給在街上乞討的疑似失蹤兒童拍照,再擺上網,供失蹤兒童的家長和公安機關對照失蹤人口紀錄,也曾提供過很多有用的線索。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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