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大嶼山貝澳一間國際學校,遭鄰居投訴學生太吵,被噪音管制監督發出消減噪音通知書,但校方指學童只於小息或午飯時間輕微超出2分貝噪音,不明白通知書要求校方日夜皆靜的理據何在,且禁制學童於休息時間內活動,亦有違《香港人權法案》。
鄰居投訴噪音 錄超標2分貝
國際學校Lantau International School校監兼校長Serge Berthier,代表學校申請司法覆核,挑戰噪音管制監督及噪音管制上訴委員會早前決定。申請書指出,該校成立於1993年,於貝澳老圍村以3幢建築物作校舍,共設5班小學,每班不多於22名學生。2008年6月校方再獲政府租出校舍旁空地供學校使用,學生會於小息及午飯時聚集該空地休憩,並經空地前往廁所。
指要求日夜皆靜不合理
惟2008年開學不久,一名鄰居投訴學校噪音,噪音管制監督遂派員到該戶量度,發現中午時份聲浪達62分貝,較法例上限60分貝略高。監督於去年3月向校方發出消減噪音通知書,要求校方維持噪音在60分貝以下。校方向噪音管制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但被駁回。
校方的司法覆核理據,包括指鄰戶也有一家打鐵店,店東甚至承認營業時會發出像「地盤機器般吵耳」的聲浪,但監督在量度噪音時並未有考慮這點。此外監督於午間量度噪音,卻發通知書要校方「日夜皆靜」,是不合理地以午間結果來規管學校晚間環境。
校方又稱,已向上訴委員會明言正申請於空地加建玻璃屏幕,委員會不應漠視校方的努力,堅持發出消減噪音通知書,並要求校方支付上訴堂費。
【申請編號:HCAL117/10】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