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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證罪成 婦等判刑跳河獲救長青網文章

201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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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1月10日 11:19
2010年11月10日 11:1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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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名女子昨早因被控使用虛假證件,在沙田裁判法院應訊,被判罪成,中午休庭等候下午判刑期間,她向親友聲稱是被「屈」,走到城門河沙燕橋跳河尋死,一名熱心青年見狀跳入河中將她救起。女子並無受傷,下午應訊後被判監12個月。

女被告向雲杰(46歲)持香港身分證,被控3條罪名,包括於2003至05年使用虛假中國往港澳通行證(雙程證)、向入境事務助理員作出虛假陳述,以及詐稱來港與丈夫梁志權團聚,除了首項不認罪,其餘兩項罪名被判監共12個月。

聲稱簽下文件 上庭始知不利自己

向婦投河獲救後,其親友向警方表示,向婦較早前被入境處人員拘捕,她聲稱在調查期間曾簽署一份文件,直至上庭時才知道該份文件對自己不利,懷疑她因而萌生死念。

據了解,向婦昨上午到沙田裁判法院應訊被判罪成,裁判官押後至下午判刑。向婦在中午休庭午膳時間沿城門河畔散心。至下午1時許,向婦獨自走到沙田源禾路沙燕橋上,突然躍入城門河中,幸當時一名青年途經,一方面叫人報警,一方面躍下河中把向婦救回岸邊,消防員接報趕至時,兩人已返回岸上,救人青年留下資料後便離開。向婦事後表示自己並無受傷,未有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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