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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現於赤柱監獄服刑的「新賊王」季炳雄,被指聯同獄中兩名重犯,企圖阻止另一名囚犯於一宗謀殺案中出庭作證,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但案件在區院經審訊後,法官昨基於囚犯證人的證供與懲教人員的證供有出入,裁定3人罪名不成立。
季炳雄原被控串謀林錦江及黃宗廉,指他們於去年3月在獄中妨礙司法公正,在監房工場的「師傅房」內,向囚犯陳家進及侯景洋提出要求,向另一囚犯柳應達施壓,企圖阻止柳應達為1997年發生的寶勒巷卡拉OK縱火案出庭,指證案中主謀蔡錦輝。
官指懲教員與囚犯證供不一
然而法官在裁決中指出,根據懲教人員的證供,指陳及侯所說的情况不可能發生,因為囚犯不能自由進出「師傅房」,更不可自由交談,法官指雖然不能說控方證人的囚犯說謊,但由於他們的證供與懲教人員的證供不一致,在疑點歸於被告下,裁定3人妨礙司法公正罪不成立。
惟林錦江及黃宗廉,以及另外3名囚犯李承洪、王文濤及Gurung Rajendra Bikram,分別被控在去年3月28日在獄中毆打柳應達及另一囚犯李偉文,法官昨裁定各人毆打導致他人受傷罪成,雖然兩人已康復,沒有永久創傷,但由於毆打發生在高度設防的地方,而且襲擊手法兇殘,故判各人入獄10至15個月。
【案件編號﹕DCCC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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