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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清潔用品 港沒法定標準長青網文章

201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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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1月16日 05:35
2010年11月16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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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港現時沒就嬰兒沐浴露及洗髮露訂定法定標準,故消委會是次測試,主要是根據內地《化妝品衛生規範2007》、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業標準《進出口化妝品中二噁烷殘留量的測定》及歐盟議會指令76/768/EEC等為參考標準,以檢視樣本中有否含重金屬、二噁烷及菌落總數等。

立法會議員李華明認為,本港在這方面的確較落後,特別是這些產品是嬰兒專用,更加應要有密切監管,但政府可能擔心會引起業界強烈反對,故遲遲未有訂下法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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