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審計署發現,食環署員工申請病假偏多,去年每名員工平均放9.22日病假,比整體公務員平均5.52日,高出67%。有食環署員工代表指出,潔淨組二級工人和小販管理主任這兩職系,因工作環境致工傷和生病較多,絕非濫放病假,擔心管理層可能會推出措施令員工有病也不敢放假。
審計報告透露,今年5月公務員事務局已要求食環署審視病假較多情况。食環署7月回覆指出,有兩原因令員工多病假,一是大部分初級員工執行戶外或勞動工作,接觸厭惡元素,較易染病或受傷;二是58%員工年屆50歲或以上。審計署建議管理層促進職業安全和健康,並改善制度,包括要向高層管理人員定期匯報推行病假策略的進展及所遇到的問題、詳細分析病假水平等。
憂管理層出招令員工不敢放假
政府前線僱員總會小販隊員工分會主席黃華興指出,潔淨組二級工人近十多年都沒有新招聘,大部分員工是40歲以上,卻經常做粗重工作,很多是扭傷腰背,「辛辛苦苦為你這個部門捱到咁,你准不准他放假呢?」他又指出,小販管理主任有時會被人打傷或碰撞,他質疑審計署要求加強管制病假,結果會令管理層提出措施,令員工嚇得不敢放假。
房署9%例假申請放後才提交
審計報告又指出食環署多項假期管理問題,包括隨機抽取4個辦事處80名員工去年1月至今年3月的考勤簿,發現有46.5日假期未有記錄在電子系統內。食環署表明會調查及糾正。
報告亦指房屋署的假期管理制度未完善,在09/10年度有9%例假申請,是在放假之後才提交。報告又指出,房委會合約僱員的病假水平高於房署整體公務員員工,如屬於合約僱員的私人秘書去年平均病假有8.64日,比屬於公務員的二級私人秘書的3.19日多。房署指出,該情况是有3宗放得較長的病假個案所致,房署會定期監察轄下員工病假水平。
警務處601.5日假期無紀錄
審計報告又指出,警務處有很多未記錄的例假,警務處內部核數科在07/08年審查,發現有513日涉及336人的無例假紀錄,09/10年的內部審查,數字更升至601.5日,涉及415人。
審計署建議警務處調查個案原因,採取適當行動,因未經記錄的例假會增加政府的財政負擔。警務處接納建議,並會重新發展當值表編製系統。警務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相信不是放假做法有問題,而是值更、放假等系統出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