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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熟悉內地法律的中國政法大學客座教授王友金了解案情後表示,案中兇手殺人分屍,手段極度惡劣,殺人後又立即向死者子女追討家產,「明顯有計劃奪其家產,內地任何一個受過訓練的法官,都肯定會判立刻槍斃,不可能判緩刑,內地雖常有司法包庇,但這宗案實在無可能脫身」。
籲人大主持公道
王友金指出,判決書以死者先動手打人為兇手減刑,在法律上根本講不通,「當中不是有古怪,就是有人事關係,人大應該主持公道,重審案件」。他說,法院判死刑緩刑兩年,即代表兇手若在獄中表現良好,可改判無期徒刑,然後逐步減刑為20年、15年,更可保外就醫出獄。王友金鼓勵死者家屬「四處告狀,爭取公道」,10日內寄出抗訴書即有望申請重新判刑。
城巿大學法律系教授兼立法會議員梁美芬過去數月一直協助死者子女法律維權,她說,當年張子強的同黨殺人,部分也只判死緩,故林凡碎屍案量刑不算輕,她去信內地法院表達本港社會極度關注事件,「但內地法院應該考慮,兇手殺人分屍手法太過殘忍,加上死者家屬案發後不斷受兇手及其家人的騷擾,無理追討金錢和家產,萬一兇手出獄,極可能威脅林凡子女的人身安全,應改判即時槍斃,彰顯公義」。
子女申物業除兇手名
梁美芬促請香港執法機構保護林凡子女,免受兇手家人騷擾。她說,林凡子女已入禀香港法庭,申請從3個林凡夫婦的聯名物業中剔除兇手陳德倉的名字,勝訴機會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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