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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iPad過關內地徵稅長青網文章

2010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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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04日 05:59
2010年12月04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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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港人攜帶名牌手袋、iPhone、iPad等奢侈品返內地有可能被內地徵收20%物品價值稅項,民建聯計劃於明年全國人大及政協會議中提案,研究調升港人攜帶2000元自用品的上限。

民建聯葉國謙、黃定光等成員日前與深圳海關總部的關長李書玉及副關長陳振冲會晤,表達港人對奢侈品徵稅的關注。

深圳海關:證明會帶返港免稅

葉國謙昨在記者會引述深圳海關表示,內地當局並無實施新的徵稅措施,只是按照既有的條例,向價值超逾2000元的攜帶物品,而不帶返港的港人徵收20%稅項。他指,內地因早前水貨客攜帶iPad等電子產品的情况惡化,故加強執法。他稱,只要市民攜電子產品過關時,能夠證明是自用,並會帶返本港,則毋須繳稅。

葉表示,港人攜帶價值超逾2000元以上的用品,並留在內地使用,便要繳納稅項的做法不合時宜,「現時流行的手機,價值一般超逾2000元,徵稅的做法脫離現實」。他指,民建聯計劃在明年的兩會提案,建議當局調升攜帶用品價值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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