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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環集中營︰為何不就UGL案取法律意見?長青網文章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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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2月24日 12:27
2018年12月24日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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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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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律政司放生前特首梁振英,在未有諮詢獨立法律意見下就對他收受UGL 5,000萬元案不作檢控。縱使法律界、大律師公會均要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解釋,但律政司表明會以有關案件進行司法覆核為藉口,拖延不作解釋。有民主派中人稱,現時最關鍵問題是,為何律政司會認為梁案可以不用獨立法律意見就放生?究竟是誰做的決定?因為以他們所知,即使律政司對外諮詢獨立法律意見,當中其實也有不少空間可以操作,「根本唔使赤裸裸到連拎(獨立法律意見)都唔拎」。
為告煲呔出盡力
該民主派人士表示,就以當日曾蔭權案為例,政圈一直盛傳,當日律政司「拎咗唔止一個獨立法律意見,甚至有傳拎咗三、四個,搵到啱用為止」,而且有熟悉律政司人士對他說,自當年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放生胡仙後,為免再有瓜田李下之嫌,大部份涉高官案均會尋求政府以外的獨立法律意見,連前行會成員林奮強當年涉在政府推冷卻樓市措施前出售物業案,律政司也委託政府外大律師,就是否檢控提出獨立法律意見,「如果連一個行會成員,律政司都搵獨立法律意見,點解梁振英唔使?」
他認為最大可能是,政府高層甚至來自北京下令一定不能檢控梁振英,「所以連拎獨立法律意見呢一步都唔可以做」,所以如果叫鄭若驊交代當中細節,「講多兩句會露出馬腳、如果企硬唔答就無私顯見私」,所以惟有用司法覆核為藉口拖延,「拖到社會失去興趣再追究」。
季陶
周一、三、五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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