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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嚴打酒駕 司機釀傷亡可囚20年長青網文章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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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2月27日 12:33
2018年12月27日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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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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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日本對於酒後駕駛採取零容忍態度,刑罰比起其他國家嚴厲,司機就算只喝少許酒都有可能被吊銷駕駛執照、罰款甚至監禁,若涉及傷亡意外,司機最高可被判處監禁20年。有關刑罰採取連坐法,一旦司機酒後駕駛罪成,向司機提供酒精飲料及車輛的人,甚至車上的其他乘客,全部都會被罰。
日本以往每年都有逾千宗酒後駕駛的意外,所以近年嚴打,日本警視廳呼籲駕駛者一滴酒都不能喝。法例規定,警察可以對司機進行呼氣測試,若測到每公升呼氣含0.15毫克酒精或以上便違法,最高罰款50萬日圓(約3.5萬港元)及監禁3年;拒絕呼氣測試者的刑罰與酒精含量超標相同。香港則比較寬鬆,酒後駕駛檢控起點是每100毫升呼氣含22微克酒精,即等於每公升含0.22毫克。
連坐法罰埋乘客
日本法例又規定,若警察發現司機飲醉,包括說話不清及步履不穩,便毋須測試體內酒精含量,可直接控以醉酒駕駛罪,最高罰款100萬日圓(約7萬港元)、監禁5年;若司機酒後駕駛涉及導致人命傷亡的意外,最高可被判處監禁20年。
法例規定所有人均有責任阻止司機酒駕,所以司機一旦罪成,明知司機會駕車而向其提供酒類飲品的人,以及明知司機曾飲酒而乘搭其車的乘客,最高可罰款50萬日圓及監禁3年;明知司機曾飲酒而向其提供車輛的車主最高可罰款100萬日圓及監禁5年。
■記者麥志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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