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新發水安排 比率上限10%長青網文章

2011年04月04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04日 05:59
2011年04月04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發水」安排是指發展商興建樓宇的環保設施及停車場等時,可獲豁免計算入總樓面面積,即發展商不用消耗住宅面積去興建這些設施,但以這些賣錢。政府遂於去年宣布今年4月1日實施的新安排,為發水比率設在總樓面10%的上限。但政府公布後,發展商入則數目由每月平均30份增至134份,被指「趕尾班車」。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