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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匯局冀增檢查職權長青網文章

2011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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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14日 05:59
2011年04月14日 05:59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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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經常以國際金融中心自居,但在審計監管方面尚未與國際接軌。財務匯報局主席高靜芝昨日表示,礙於財匯局並非獨立監管機構,該局未能與海外大多數監管機構簽署合作備忘,展開跨境調查合作。她表示,會計師公會仍就與財匯局的分工問題研究,冀年內達內部共識,之後再提交建議予政府,相信本港出現獨立監管機構有漫漫長路。

今年重點抽查藥業股半新股

高靜芝與媒體會面時又透露,財匯局今年將抽查70份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其中將重點抽查藥業股、半新股,以及採用內地會計準則或聘請海外審計師的上市公司。

高靜芝說,與歐美以至日本、新加坡多國的審計監管機構,擁有註冊、檢查、調查及紀律處分的職權比較,財匯局目前僅有調查職能,紀律處分則由會計師公會負責。就與會計師公會的分工,高靜芝指出,會計師公會正研究及檢討,料於今年內會提交建議予政府。然後政府或會展開諮詢,料政府取得社會共識後才會作最終決定。

會計師公會會長蔡永忠接受本報查詢時說,負責的委員會去年已就上述議題召開數次會議,目前正安排新一輪會議,暫時未有新進展可披露。

未能與海外機構 簽合作備忘

高靜芝認為,在註冊、檢查、調查及紀律處分四種職能中,檢查是一項重要職權,財匯局冀首要增加檢查職權,以便日後能夠主動調查審計師的內部監控系統。她又透露,由於財匯局不是獨立監管機構 ,與海外大多數的監管機構關係不對等,亦無法就跨境調查簽署合作備忘。財匯局去年與內地財政部簽署合作協議,日後財政部將成為財匯局在內地的代理人,由代理人展後調查,之後向其提交書面報告,財匯局有權選擇是否公開報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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