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審計署發表報告,批評2009年東亞運動會預算不準確,結果大幅超支兩成約5000萬元,令總開支高達2.9億元。該署審查發現,政府除了承擔當中1.23億元成本,多個部門為支援運動會,承擔了1.328億元額外直接開支,包括聘請逾200人及為比賽場地進行主題設計工程。眾多項目之中,以低估比賽場地臨時工程費用情况最嚴重,實際開支高達4820萬元,較原先預算的620萬元足足高出6.6倍。
民政事務局昨晚表示,政府2006年1月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當時估計籌備和推展運動會的開支和收入分別為2.4億元及1.17億元,因此向立法會申請撥款1.23億元作財政支援。東亞運公司透過其他途徑如贊助、門票收入及發售紀念品等籌集其餘所需款項。
該局指出,運動會結束後的核算顯示,運動會實際營運開支為2.911億元,超支5110萬元,但收入增至1.8億元,因此東亞運只用了政府撥款當中的1.111億元,未有用盡整筆款項。
預算項目高估收入 低估開支
在2009年東亞運動會,香港共奪得26面金牌,但背後代價不菲。審計署調查發現,東亞運公司制訂的預算案,與實際收入及開支分別甚大。東亞運公司被指高估多個項目的收入,例如門票銷售預計有2800萬元,但最後只收回1100萬元;售賣紀念品預算有1500萬收入,但結果只有80萬元,幸好贊助金額較預算大增,令整體收入增至1.8億元,高於最初估算的1.17億元。不過,開支部分最終超出原來預算5000萬元,單是開幕及閉幕典禮便花了6340萬元,較預算3500萬增加2840萬元,其次是住宿及膳食,超支1000萬元(見表)。
審計署調查發現,政府除了撥款資助1.23億元,其他部門亦承擔了1.328億元的額外開支,主要來自康文署的7300萬元撥款,調派80名政府人員及聘請160名合約僱員執行運動會職務,以及製作宣傳活動。建築署則動用約5000萬元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為14個政府場地進行臨時主題設計工程,令政府的總開支增至2.558億元。
東亞運:撥予精英發展恰當
報告指出,運動會後東亞運公司有2150萬元盈餘,但沒有按2006年簽訂的協議,在運動會結束後6個月內向政府歸還剩餘撥款,去年更分別撥出490萬元給運動員就業及教育計劃及一個運動員基金,又花了20萬元在21個場地建造紀念牌匾。東亞運公司解釋,在努力開源節流下才會有盈餘,撥作精英運動員發展亦屬恰當。此外,東亞運動會在門票銷售及長期佔用壁球室作辦公室等安排(見另稿)亦被批評做法不理想,審計署認為應作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