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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執業逾10年的大律師唐煒明,今年2月涉嫌在油麻地酒吧內藏有K仔及吸食工具,日前被控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罪,昨在九龍城法院提堂,他否認控罪,並指審訊時將聘請律師代表。
50歲被告唐煒明在大律師公會網頁的姓名為唐明,大律師公會網頁顯示,被告自1998年起成為大律師,主打民事案件。
他被控於今年2月17日在油麻地南京大廈「GO GO BAR」內管有一張內藏0.39克粉末的紙,其中0.11克為俗稱K仔的氯胺酮,被告另涉管有一支塑膠吸管,內含有氯胺酮的痕迹。據悉,警方當時於酒吧看見被告將吸管丟落地,其後又於附近地面發現涉案的紙。
控方表示,審訊時將有3名證人,被告沒有警誡供辭,不反對被告保釋。裁判官羅德泉向被告查詢是否需要律師代表,被告表示「唔需要」,指自己會請「講英文律師」。他又稱79歲老父現於中山居住,他需定期返內地探望,希望獲准離港。
羅官將案押後至6月10日開審,並續准他以2000元保釋外出及在報稱地址居住。
【案件編號﹕KCCC14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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