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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患精神分裂19年、需長期覆診的無業漢,不滿前妻苛索金錢,攜水果刀跟蹤她上班,在輕鐵月台刺死她。被告早前被裁定誤殺罪成,精神科醫生報告證實被告患病,法官遂判處無限期醫院令。
被告雷炳源(45歲)早前被5男2女陪審團裁定,2009年9月22日晚上在屯門澤豐站往元朗的輕鐵月台,神志失常下誤殺39歲前妻劉莉堅。法官湯寶臣表示,兩份精神科醫生報告均指被告有精神分裂,故判處醫院令,由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決定被告何時獲釋放。
案情透露,被告在案發前兩天致電前妻查詢子女補習費,卻被掛線,遂在屯門澤豐輕鐵站月台,以水果刀襲擊前妻右前胸和右後腰,她於事發後5小時證實不治。被告有幻覺和妄想,需定期覆診和服藥,但犯案前3個月無覆診。
【案件編號﹕HCCC8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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