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專家:重做環評 較上訴省時長青網文章

2011年04月19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19日 05:59
2011年04月19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環保署昨表示,會研究高等法院的判辭,並就下一步行動徵詢法律意見。環諮會環評小組前主席吳祖南建議,為免工程延誤,政府應根據判辭重做環評報告,然後重新提交予環諮會及環保署長審議,預料最快可於半年內重新獲發環境許可證。

按判辭重做環評 最快半年過關

吳祖南表示,路政署已按環評條例做全面的環境影響評估,包括空氣、噪音、水質及景觀影響等,以及最耗時間的生態部分,因此只需按法庭判辭指出的不足之處,即額外評估沒有工程下的污染情况,預料2至3個月可以完成,隨即便可向環保署申請許可證,若過程順利,最快可於半年內過關,對工程進度影響最小。

「若判辭要求會令日後的工程難以通過環評,就要考慮是否上訴,但需時一定較長。」

今次情况有如機管局於屯門興建油庫事件的翻版。2005年紹榮鋼鐵廠不滿環保署批准機管局在其屯門鋼鐵廠約50米外,興建永久飛機燃料庫,透過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環保署決定,最後在終審法院勝訴。機管局於07年重新做環評,加入風險評估部分,結果獲通過。

律師料上訴一年始有結果

律師黃鶴鳴估計,根據正常程序,環保署可於28日內提出上訴,但上訴庭排期需時,估計要半年後才可審理,加上審後撰寫判辭,相信要9個月至1年才有上訴結果。假如有一方再上訴至終審法院,則官司還得再花1年時間,因此上訴對工程的施工時間表未必有利。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