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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伙經銷商 內銷減成本長青網文章

2011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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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5月20日 07:43
2011年05月20日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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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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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由以往以出口為主,改為兼營內銷,港資廠商最感頭痛的,就是欠缺內銷渠道,或者建立內銷渠道時成本過高。最近,有港資的全國性經銷商就提出,樂意和港資生產商合作,利用規模效應來大幅降低分銷成本。另一方面,由香港工業總會協助籌辦、位於深圳華南城第二期的「珠三角港企產品總經銷中心」將於8月底開幕。該中心正以低價招租,吸引港企進駐。

必須管理流通價格

糖果動力實業發展(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長林立方表示,該公司在內地從事經銷商業務已接近十年,現時在全國200多個主要城市派駐近500名銷售人員,與數百個地方經銷商和分銷商合作。以港資的內地經銷商而言,其網絡和銷售團隊規模相信已是數一數二。

林立方指出,港資廠商進行內銷時,常會在計算價格時出錯。因為廠商以往做慣出口,只習慣將生產成本加上某個百分比的毛利,就賣給外國客戶。但中國的行政區域有省/直轄市、地、縣、鎮、鄉、村等多個級別,又有增值稅、印花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堤圍費等多種稅項。若要進行全國性分銷,零售價一般都要是出廠價的3倍左右(見表1),那零售商和各層的分銷商才可以同時有利可圖。

而且,還要進行價格管理,盡量做到全國各地的零售價統一或接近統一。因為若容許各地區自由定價,可能會出現很多混亂情形,例如跨區銷售(好像水貨般),又或者爭相減價。若第一批貨做壞了,之後就很難再賣。因為消費者見過產品跌價,就很難再賣回正常的價格。除非是重新改包裝、改設計,甚至改品牌名稱。

林立方承認,某些商品很難做到完全統一價格,例如樽裝飲品(因其運輸成本偏高)。但也要設計到各地的零售價比較相近,只反映運輸距離的差別;或者訂下建議零售價,只容許零售商作小幅度的調整(如加減5%)。

連鎖店大賣場 收費層出不窮

廠商進行內銷時,遇到的另一大問題是流通成本過高。例如,連鎖店和大賣場的收費繁多,有上架費、品牌費、特殊陳列費、導購費、海報費,還要按每一SKU(Stock Keeping Unit,單品項管理)來收取(不同的產品、包裝、價格,全都當作不同的SKU計算)。

另外,過長的庫存期也會間接增加成本,如倉租、工人薪金等(有些貨品還要儲存在冷倉)。而且,數期還要長達好幾個月,令生產商遲遲未能收回貨款。

林立方表示,有些研究估計,內地的流通成本要比先進國家高一倍之多!他認為,這主要是因為商業模式不成熟,有些大型零售商和經銷商過分自私,只顧自己的利益。例如,零售商要求經銷商的庫存要盡量多,經銷商又要求生產商的庫存要盡量多。

但是,若那些商品是大品牌,大型零售商和經銷商卻可以接受完全不同的遊戲規則。例如,可口可樂、卡夫食品、寶潔等大公司,就不會按每一SKU來付上架費,而是以一大批產品和一年時間,來和連鎖店、大賣場等談判上架費。而且,這些大公司亦可以要求到每月結款,甚或每兩周結款。有些經銷商甚至肯接受只有2%至5%的純利,也和這些大公司合作。

盼大削數期 強化運作效率

所以,林立方認為,關鍵就是要集合力量,爭取到接近這些大公司的待遇。林立方的糖果動力其實已爭取到相對較合理的待遇,例如以一大批貨品來付上架費,而非按每一SKU來支付。但該公司一向是以經銷糖果、零食為主。某些大商會曾與他商討,希望他能協助港資廠商分銷產品。為此,他另外成立了星利源商品流通服務(深圳)有限公司,希望能夠和其他行業的港資廠商合作。

林立方的概念是,一方面,通過定價權和規模效應,有效整合供應鏈的上游(生產商和供應商)和下游(地方經銷商和零售商)的資源。另一方面,則要將數期大幅縮短,以及強化物流運作效率,大幅降低各環節的庫存要求,令資金周轉次數得以大幅增加(見表2)。最終令整條供應鏈的不必要流通成本減低,利潤增加。為了進一步節省流通成本,星利源稍後還會和一間物流公司合併。

林立方最近在深圳和香港講過幾次星利源的計劃,即有不少廠商與他商談合作。初期來說,星利源仍會優先和快速消費品的生產商合作。但最近簽約合作的兩家嬰兒用品生產商,其產品也不是快速消費品。

撰文:薛偉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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