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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擁有iPhone 4的15歲少年,去年11月放學時被童黨拍膊頭恐嚇,再被帶往後巷搶劫。童黨即被便衣警員拘捕,並揭發他們以「有冇恰過我啲o靚」及被盯住等藉口,共6次拍膊頭恐嚇少年,光天化日下搶劫手機及現金逾萬元。其中一名童黨成員昨承認其中3罪。
僅一人認罪候判
唯一認罪的16歲被告報稱無業,他與同為17歲的中四生趙康文、無業的余家偉,以及另外3名14至16歲學生,同被控於去年11月30日在油麻地勝利道後巷,劫去盧姓青年的iPhone 4及現金60元。另外,他們與兩名介乎14至15歲同謀,於同月8日至29日內,在旺角及九龍城街頭5度搶劫其他少年,先後劫走iPod、LG、HTC及 Lenovo手機,以及現金790元和個人八達通卡。
求情稱「無錢買嘢食」
辯方求情稱,認罪的被告去年讀至中三輟學,曾於電影公司當「臨記」及於美心工作3天。辯方指iPhone 4已被尋回,iPod、LG及HTC手機則已售出,又稱被告出於貪念及「無錢買嘢食」而犯案,已即時認罪及有悔意。署任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他還押至5月 12日判刑,其間索取背景、勞役中心及更生中心報告。其餘不認罪的被告獲准以250至2000元保釋外出,案件押後審。
案情透露,去年11 月30日下午4時許,便衣警員發現認罪被告與5名男子形迹可疑,遂作跟蹤。約10分鐘後,盧姓事主於勝利道被人拍肩,被告與5人帶事主到後巷,要事主交出 iPhone 4及財物,事主遵從後又被拍臉3次。被告等人離開時被警員截停,搜出涉案財物,被告坦承罪行。
【案件編號 ﹕KCCC1679-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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