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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勞資同意未必犯法長青網文章

2011年05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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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5月02日 05:59
2011年05月02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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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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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元岡幼稚園校長呂麗紅以兼職加義工的方式支薪,就連政府也無法表明做法是否違法,顯示法例存在灰色地帶。立法會議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出,若有證據顯示僱主是刻意逃避責任,例如向員工暗示以類似方法支薪應屬違法。至於呂校長的個案,由於雙方同意且有實際需要,未必犯法,但實際情况須視乎日後法庭裁決。

李卓人憂無良僱主逼做「義工」

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擔心日後有無良僱主「有樣學樣」,強迫員工做「義工」,節省員工薪酬開支。他直言,現時政府訂立《最低工資條例》後無法再修例,「日後唯有寄望市場平均時薪增至28元後,被公司要求做義工的員工不甘被剝削離開公司,借助勞動市場力量迫使無良僱主加薪」。

對於呂校長的個案,李卓人認為,事件中勞資雙方均同意薪酬價格,相信未必犯法,認為若有其他類似情况,勞資雙方應就此特殊安排維持高透明度,避免引起外界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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