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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5名囚犯先後在8個月內上吊身亡,死因庭陪審團昨日一致裁定他們死於自殺,並提出6點建議,包括要求懲教署研究以其他物料取代可用作上吊自殺的牀單,以及加強前線員工對囚犯自殺的警覺等。懲教員工會代表則認為,為囚犯做心理輔導才是治本之道。
籲懲教員加強警覺
懲教署發言人稱,會審慎並詳細考慮死因庭的建議,積極研究推行建議的可能。5名死者林松新(41歲)、蔡佑銘(36歲)、張渭強(42歲)、鄧瑋彤(33歲)及林展發(42歲),生前分別被囚禁在赤柱監獄及白沙灣懲教所。
對於陪審團對懲教署提出的6點建議,懲教事務職員協會初級組主席趙志強表示,尊重死因庭裁決,協會對有關個案表示難過及慰問死者家人。他指出,並非每宗囚犯吊頸自殺案件均利用牀單,囚犯或會使用衫褲等布料上吊,但質疑「用不可撕開的物料(當牀單),是否適合蓋身」。
懲教員協會:心理輔導才治本
據他了解,懲教署正於赤柱監獄試驗安裝堵塞空隙的保安窗戶,減低囚犯上吊危機。趙志強強調,為囚犯做心理輔導,以減低其尋死念頭,才是治本方法。另外,趙志強歡迎死因庭提出增加人手建議,又指職員一直有接受處理緊急事故及自殘囚犯訓練。
死因裁判官陳碧橋指出,涉案囚犯乃於失去自由期間死亡,聆訊對其親人及看管者均十分重要。聆訊期間,陳官曾批評有懲教署職員曾4次相隔超過15分鐘才巡房一次是偷懶,質疑他們是否有定時巡查及有否留意囚犯情况。陳官又斥責救護車要在監獄閘門外等十數分鐘,延誤救治。就此,陪審團昨日亦建議,監獄有突發事故召喚緊急救護車時,需有職員在大門開閘,以減少救援人員進場時間。
【案件編號:CCDI1241/09、CCDI156、475、556、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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