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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未未被拘37天長青網文章

2011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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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5月11日 15:00
2011年05月11日 15:00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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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地藝術家艾未未被當局帶走昨日已滿37天,根據內地法律,刑事拘留期限一般是7天,最多可延長30天。但截止昨日他仍杳無音信。艾未未家人稱希望渺茫,只能等待。律師稱現雖已可介入該案,但因不知他關押何地,更不知向哪個部門查詢,無法提出申請。

艾母自稱弱者 唯一就是忍

根據中國法律,刑事拘留期限一般是7天,若是流竄作案、多次作案及結伙作案,可延長拘留30天。但同時規定,「對需要逮捕而證據還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並未規定期限。

艾的姐姐高閣昨對記者說,已學會接受,只能等待。而艾母高瑛聲音嘶啞,她說,現在來看希望渺茫,她稱唯一能做的就是忍,等待結果,「這個時間總要畫一個句號,我們是弱者,看怎麼畫吧!」

北京律師劉曉原說,艾被延長羈押有3種可能,一是在陌生地點被長期監視居住(意即未羈押,不算違規);二是被批捕後,以妨礙偵查為由,不通知家屬;三是不按照法律,安莫須有罪名。按照目前當局披露的信息,偷漏稅款項補繳後,依法可不追究刑事責任。他呼籲當局,對艾未未案應盡快透明化,以消除外界的猜測。

曾公開挺艾的結石寶寶家長趙連海說,他對當局做法很不認同,「有很多朋友最近被強制限制自由,都沒有按照法律的程序走,我很不希望看到大家生活在一個沒有法制的狀態下。」趙連海期望司法部門可以身作則,因為法律的執行制定者破壞法律「令人痛心」,他指當局應盡快調整思路,不要讓民眾失望,而不是將矛盾擴大、激化。

外交部發言人姜瑜昨天則拒絕評論艾未未案。她說,案件仍在調查階段,不能因為什麼人受到西方某些人欣賞,他就有超越中國法律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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