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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工「被自僱」8年懵然長青網文章

2011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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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5月11日 15:21
2011年05月11日 15:21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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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街坊工友服務處自5月1日最低工資實施以來,共接獲15宗涉嫌「假自僱」的投訴,涉及運輸、建築及清潔等行業,較過去每月收到個案急升逾倍。有政府外判建築工人表示,因擔心失去工傷賠償保障,拒絕僱主要求簽下自僱合約,最終被僱主解僱。

維修工拒假自僱被炒

從事室內維修的林先生表示,今年2月經勞工處介紹到一間承辦政府工程的建築公司工作,曾於觀塘區的醫院及學校開工,日薪500元。入職兩天僱主便要求他簽下自僱聲明,列明不受《僱傭條例》保障,不享有薪假期、工傷賠償及強積金供款。

林先生坦言:「在地盤工作,很容易工傷,若簽約後有意外,什麼賠償都沒有,只得更多痛苦。」直至3月18日,公司向他發出「最後通牒」,結果林先生堅持不簽約,最終被僱主解僱,還被拖欠薪金8000多元,正向勞工處求助。

任職清潔工的萍姐,在元朗一座單幢式大廈工作8年,大廈法團一直以「自僱人士」聘用她,「但是我一直都不知道,我只是想打份工,到被人炒才知道。」萍姐指出,去年僱主解僱她,只有1個月通知期,並無任何賠償,向勞工處求助,處方以萍姐為「自僱人士」不作跟進,結果要向勞資審裁處求助。

最低工資後投訴急升

街工勞工幹事梁錦威表示,自最低工資5月生效,已接獲15宗投訴,懷疑工友被迫轉為「假自僱」,其中運輸佔4宗,建築及推銷各佔3宗,亦有寫字樓文員「假自僱」,其中有兩名化妝品推銷員疑因最低工資,4月被僱主逼簽約轉為自僱。他又指出,工會過去平均每月只接獲1至2宗「假自僱」投訴,今年4月接獲4宗,最低工資生效後不到兩周,投訴個案已急升至15宗。

街工立法會議員梁耀忠形容,僱主巧立名目,與實况不符,即使勞顧會日前討論「假自僱」建議當局加強巡查,但阻嚇作用仍不足,建議政府應修訂《僱傭條例》,為「僱員」及「自僱人士」釐清定義。

勞處:已加強執法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會就有關個案跟進調查,若發現有違反《僱傭條例》會執法。發言人指處方已就「自僱」定義加強宣傳及執法,現階段不考慮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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