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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信定生死 議員政協疑有蹺蹊長青網文章

2011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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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5月13日 05:59
2011年05月13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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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對於香港警方高級督察疑一時疏忽,撰寫一封可影響販毒案港人被告生死的證明信時嚴重出錯,曾跟進事件的立法會議員兼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政協委員劉夢熊均感奇怪,懷疑事有蹺蹊。

劉夢熊認為,內地法院質疑該封「沒官方蓋印」信件是合理的,因其內容與香港警方當初呈交的資料矛盾,為免再發生類似錯誤,他建議警務處日後應要求更高級的警官才可發出這類重要信件,並蓋上警務處印章以證信件真實。

促蓋官印交副本免質疑

余若薇則指出,在香港,被告代表律師若需要向法庭澄清一些重要資料(如涉案貨櫃號碼),一般可以傳票形式傳召相關人等上庭提供資料,但問題是今次案件在內地審理,中港無類似機制。她認為,日後若警方要就內地案件為被告澄清一些重要資料,可考慮把信件副本同時交予內地法院,這可避免內地法院質疑信件的真實性。余若薇考慮向警方跟進事件,確認信件出錯原因。

對於信件當初是否應加警務處蓋章以免受質疑,警方回應指一般回覆市民查詢的文件不需要蓋章,但若文件需用於法律用途,警方均會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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