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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證監會譴責美林,於2007年向72名客戶銷售兩隻指數掛鈎票據所涉及的內部監控系統有所不足,並罰款300萬元。證監會指出,美林並沒有適當地評估逾40名客戶的財務狀况及投資目標,並關注到美林在客戶同意認購指數掛鈎票據之後,才向他們提供產品的主要資料,而且沒有備存足夠的文件紀錄,以說明其向客戶提供意見的理據。
美林同意提出回購建議,按100%的投資本金向客戶回購未到期指數掛鈎票據,並於美林收到客戶接納回購建議的有效表格後30天內支付回購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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