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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全港有11間分校的「康橋教育」,指控於油麻地經營的「康橋教育中心」影射其名字,入稟禁制它及其董事使用「康橋」一名。
原訴為康橋教育行政有限公司、康橋教育中心有限公司及康橋教育中心7間分別於元朗、太子等有限公司。被告是博雅文化有限公司經營之康橋教育中心(油麻地)及李淑芳。據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博雅文化於2009年5月21日成立,李淑芳是唯一董事。「康橋教育」網頁顯示集團於08年成立。
被告:去年合作獲同意
李淑芳昨回應查詢時稱,去年5月對方透過中間人邀請他們合作,容許他們以「康橋」的名義開班授課,但至去年11月對方有新補習社運作後,將他們原有的導師及學生調走。她稱,日前收到「康橋」的律師信,當中提及其公司的學生由7000多人跌至4000多人,遂要求他們不准再使用「康橋」一名。記者致電「康橋教育」查詢,惟於截稿前未有回覆。
入稟狀求禁制用「康橋」並索償
入稟狀指出,原訴要求下禁制令,阻止被告影射而使用「康橋」、「康橋教育」及其英文「Cantab」、「Cantab Education」。原訴又要求被告交出或除去所有含影射成分物品、文件、標籤等,並要求被告賠償。
【案件編號﹕HCA8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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