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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大律師陸偉雄稱,雖然理論上僭建天台屋或僭建舖位不能交易業權,可是僭建物所在的天台、單位或外牆等,其業權卻可轉換。故長久以來,大家都「巧妙地」藉買賣天台或外牆業權,合法轉移非法僭建物的業權。但陸偉雄稱,縱然這種交易可能合法,但在這些僭建物的買賣交易中,買方一不留神,便很容易受物業代理誤導而造成損失。
因此,陸偉雄及地產代理聯會主席郭德亮均認為,在涉僭建物的物業交易中,地產代理必須清楚向買家交代僭建物的問題,否則便是誤導。陸偉雄更認為,若某一項物業交易所涉及的完全屬僭建物(如全舖僭建),地產代理根本就不應參與。
證明不懂英文可推翻合約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指出,由於當事人謝女士簽署的法律文件上有寫清楚她所買的為外牆,故即使事主聲稱不了解條文,亦難以否認其內容,即使訴諸法庭亦不易勝訴。不過假若能證明謝女士確看不懂英文,而簽約期間又沒有律師在場,則或可能可視之為受騙,在6年內有機會可推翻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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