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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祥兄弟正式繼承信置系長青網文章

2011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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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5月25日 09:58
2011年05月25日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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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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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信和集團大股東、新加坡首富黃廷芳逝世逾一年,其兩名兒子黃志祥及黃志達一同成為黃廷芳信託的遺產執行人,二人近日正式成為信和置業(0083)、尖沙咀置業(0247)及信和酒店(1221)的控股大股東。黃志祥及黃志達過往分工甚為清晰,兄長黃志祥主理香港特別是3家上市公司的業務,胞弟黃志達則打理星洲生意。現在兩人技術上同時成為香港上市公司大股東後,日後二人股權分佈惹關注。

黃志達持股稍高

信和創辦人黃廷芳去年2月於新加坡逝世,他早年已分別把其香港及新加坡主要業務,交由長子黃志祥及次子黃志達打理,但離世前仍手執3家本港上市企最大股權,而一直負責管理信和的黃志祥,在三公司的持股權不足半成。

不過,根據聯交所資料顯示,黃志祥與黃志達兩人於本月23日,在尖沙咀置業、信置及信和酒店的持股量分別升至最72.1%、51.9%及47.5%,反映二人已共同承繼黃廷方於3家公司的股權。由於二人原本在3家公司有若干股份,故加上承繼父親的股份後,黃志達個人持股量,均稍稍高於黃志祥。以持有以系內最「值錢」信置的尖沙咀置業為例,黃志達個人名下股份約229萬股,連同信託持有的10.83億股,即合共持有約10.866億股,相當於72.1%股權。公司主席黃志祥個人僅持有58萬股,計及信託持有的股份,被視作持公司71.99%股權。

市場關注會否再有變動

去年黃廷芳辭世時已有分析員指出,信置在管理方面早已交棒問題不大,但認為該公司有需要交代清楚股權往後變動問題。一年後答案揭盅,黃氏兩兄弟以遺產執行人身分,同時成為3家香港上市公司大股東,但兩人股權分佈未明,日後股權會否再有變動,惹市場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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