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陳振聰質疑華懋基金包攬訴訟長青網文章

2011年05月28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5月28日 05:59
2011年05月28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官司纏身的陳振聰繼日前被控偽造及使用虛假文書罪名,需要交出4000萬元保釋金,昨日又要為爭產案敗訴而衍生的逾億元訟費,與華懋慈善基金對簿公堂。陳振聰一方不滿訟費金額過高,更質疑基金獲注資打官司,懷疑有人作非法包攬訴訟;華懋慈善基金一方反駁,基金涉及公眾利益,有責任打官司,否則亦不能揭發陳的魔鬼陰謀。

案件昨日由高等法院聆案官審理,聆案官押後裁決。陳振聰去年2月在高院原訟庭敗訴,除失掉龔如心的千億遺產,他更需為歷時38天的審訊,向遺產受益人華懋慈善基金支付逾1.41億元訟費。陳振聰昨日由大律師司徒歷代表,他質疑訟費金額過高,更質疑基金打官司費用的來源。

資料顯示,華懋慈善基金於07年龔如心去世以前,只有龔的小量注資,02年、03年及06年,她更沒有在基金投放任何金錢,06年基金一度只得300萬元資產。

司徒歷昨指出,07年爭產官司展開後,基金先後收到3筆合共6400萬元的借貸,借貸條件異常「優厚」,容許基金管理層「自行決定」需否還款;除借貸外,基金又得到合共1.32億元捐款。司徒歷指捐款及貸款巧合得令人懷疑,故他要求基金交出所有捐款及借貸人的身分、銀行紀錄、聘用律師條文、律師往來通訊等文件供他們查閱,以確定當中是否存在包攬訴訟或助訟等非法行為。

基金:涉公眾利益有責任打官司

代表華懋慈善基金的大律師陳肇基反問,華懋基金作為慈善團體,除捐款外沒有任何入息,若不以捐款與陳振聰打官司,難道舉白旗認輸?他指華懋基金涉及公眾利益,基金有責任打官司,否則亦不能揭發陳振聰的魔鬼陰謀。他又指基金由律政司監管,即使用捐款或借貸打官司,只要當中不涉及事後瓜分訴訟利益等協議,以及沒有任何個人得益,根本不構成不法的包攬訴訟或助訟。

基金一方又指出,無論如何,在1.41億元訟費中,有3000萬元屬不受爭議的金額,要求聆案官先下令陳振聰付費,但聆案官亦將此申請押後作出裁決。

【案件編號:HCAP8/07】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