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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準則複雜 籲先尋專業意見長青網文章

2011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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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6月01日 05:59
2011年06月01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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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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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像特首碧雲樓物業般,以玻璃把開放式露台圍封,在本港舊樓非常普遍,屋宇署一直未有公開交代怎樣改建才是合法及何種改建需要入則,早引起公眾不滿。有測量師指出,密封露台申請是否能獲屋宇署批准,關鍵包括露台面積是否獲政府豁免、露台能否支持改建造成的額外負荷,以及改建後能否維持通風及採光等,考慮因素複雜,故建議欲改建露台市民先諮詢專業人士意見。

舊樓露台已計地價 沒違地契

現時新樓多嚴禁密封露台,但記者見碧雲樓A、B座24個單位,近半都如特首的物業把露台密封了,卻未見屋宇署釘契,令人關注執法是否鬆緊不一。政府消息人士解釋,這是因新大廈環保露台的面積屬政府送贈,不列入計地價的樓面面積,故地契早列明禁止密封露台。

像碧雲樓這類舊樓,露台面積已計地價,不涉政府送贈,以往曾有業主成功向屋宇署申請把露台密封,故特首聘用的專業人士,會先查明物業上手業主曾否為改建露台入則,然後會向屋宇署申請准許改建。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摩理臣山)建造工程系系主任陳子明堅持,若特首的落地玻璃露台改建事先未經屋宇署批准,已屬違規,關鍵是改建露台用的大玻璃若施工質素差,可能碎裂及影響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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