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正就旅遊業的運作和規管架構做諮詢,旅遊業議會已初步有改革構思建議。議會拋出的建議,是三方面先改革,包括將審裁個案的權力交出,並減少業界理事數目,以及主席職位將供理事公開競逐等,但處理投訴權仍然保留。議會強調,若無成效,可再交由獨立或政府部門規管。
李華明﹕獨立部門規管 方解決問題
旅議會除會將有關建議諮詢會員,亦會盡力游說各政黨爭取支持。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華明則認為,建議始終未能解決核心問題——議會仍是商會組織,當中仍主要是由旅行社老闆組成,而且即使如監警會由政府委任及主導,但其處理投訴的仍是警察,依舊被人詬病,故認為要徹底解決問題,應仍要由獨立或政府部門規管。
保留處理投訴訂指引權
旅議會主席胡兆英表示,經過討論後,議會認為初步可由三方面着手改革,其一是分拆議會的權力,議會仍保留制訂指引的權利,但除要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拍板方落實外,議會亦會將審議投訴的權力交出,由政府或獨立組織做裁決,議會只保留處理投訴的權力,希望可避免外界批評議會放生自己人。
他又說,另一方面是增加非業界的成分,其中一可行做法,是削減8名屬會的理事名額,只保留8名透過選舉進入理事會的業界身分,另增加領隊及導遊共兩名代表進入理事會。他說,已跟部分商會理事了解,他們都願意削去理事的身分。
業界非業界政府鐵三角領導
同時,議會主席除可公開予全體理事競逐外,政府的代表亦會由以往只做觀察員,變成當然副主席,並確立一名主席與兩名副主席的職位,分別由業界、非業界及政府組成鐵三角的制度,建議雖然不是由獨立或政府部門規管,但亦較另外兩個增加議會非理事成分,及削議會權力的建議,再行前多一點。
對於導遊組織建議,希望可由政府獨立發牌規管,他說會再向他們諮詢,了解他們希望獨立發牌規管的原因。
他又強調,議會無否定由獨立或政府部門規管的方案,但認為既然有關方案要三四年時間才完成,所需資金亦較多,故提出其他方案,而現時的建議相信可在一年內完成,所需金額亦較低,認為可先釐定一些評估方案的準則,若發現方案無效,才做下一步的建議。議會稍後會再召開諮詢會,一旦會員通過,才會在7月15日前撰寫及提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