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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問﹕世衛將手機輻射列為「可能致癌」類別,是否應即時停用手機?
答﹕目前未有證據顯示使用手機會危害健康,但專家認為,未能證實致癌不代表沒有風險,建議減少使用手機,或縮短通話時間;若無法避免,可使用藍牙等免提裝置,有研究顯示可減少頭部接收輻射量九成以上。另外,由於手機在接收欠佳地區(如乘搭高速鐵路)會發出較強信號,應暫時避免使用手機。
問﹕避免將手機緊貼頭部是否就代表安全?
答﹕手機發出的輻射劑量其實很微弱,只要略為移離皮膚表面,接收輻射量已大大減弱;睡覺時不要把電話置於枕頭旁邊;兒童腦部未發育,亦不應使用手機。
問﹕本港使用的手機是否符合射頻輻射安全標準?
答﹕由2003年4月1日起,經檢定的本港出售手機,必須符合國際吸收限值,上限為每公斤2瓦特。目前本港共有1331個型號手機獲檢定,全部符合標準。
資料來源﹕電訊管理局、港大電機電子工程學系副教授張星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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