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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未來1年半內會有5場大型選舉,政府宣布,打頭炮的第4屆區議會選舉今年11月6日進行,特首選舉委員會選舉則在12月11日舉行。政府又建議放寬處理選舉開支的輕微誤差或遺漏,以立法會選舉為例,直選參選人的選舉開支若輕微錯漏不超過3000元,可在指定日期修正,毋須先到原訟法庭申請寬免令。各黨均對建議表示歡迎。
根據現行做法,不論是特首、立法會、區議會,甚至是村代表選舉中,只要選舉開支申報出現錯漏,不論所涉金額多少,參選人都須根據法例到原訟法庭申請寬免令作出修正。由於所有輕微違規事項,都交由廉政公署調查。
政府建議對選舉開支的輕微誤差或遺漏作簡易處理,只要每張選舉名單的誤差少於上限,即特首選舉及立法會超級議席為5000元、立法會直選為3000元;傳統功能界別、選委會、區議會為500元等,候選人可在指定時間內修正。民建聯及民主黨對新做法表示歡迎,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認為減少不必要的繁複程序;民主黨張文光認為可減少廉署煩惱及當事人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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