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地拍賣市場近年經常拍出「天價」,但官方新華社昨日揭露「天價拍賣」內幕,指有不法分子趁市場火爆借機牟利,故意虛報高價、串謀競投、炒賣贋品,甚至淪為貪污受賄的工具,一個不足300元(人民幣,下同)的普通花瓶竟報出5萬元的「天價」。有拍賣業內人士對本報承認確有亂象,消費者如遇到欺詐行為可循法律途徑追訴。
拍賣公司指被冒名招搖撞騙
新華社記者在北京潘家園舊貨市場以280元價格購得一件名為「金絲鐵線」的瓷器,中國文物學會文物鑑定委員會副會長張寧鑑定為仿製品。記者將其交給一名自稱是「東方禦藏國際拍賣公司總經理兼鑑定師」鄧明謙,鄧指鑑定文物並出具證書收費1500元,製作圖片目錄、全國巡迴展覽再加1500元「宣傳費」,他「鑑定」後指這件「金絲鐵線」是宋代「官窑」,起拍價至少5萬元。
本報致電北京東方禦藏國際拍賣公司,董事長葉建成「喊冤」說,這個「鄧明謙」與公司無關,他經常打着「東方禦藏」名義招搖撞騙,並已向工商局和公安局報案,「我們徵集拍賣品都會嚴格把關。」
新華社引述張寧說,當前90%文物真品在博物館或大收藏家手中,市面上無可能有如此多真貨流通,但由於中國《拍賣法》第61條指「拍賣人、委託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的真偽或者品質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故拍賣行通常會聲明「不保證真偽」,這一漏洞被不法分子利用作為擋箭牌,故意出售贋品。也有些作者「自賣自買」,委託他人高價買回自己的作品,托高下次拍賣的起標價;有行賄者鼓動受賄者將家中的贋品送去拍賣,然與拍賣行串通當做真品拍得高價,從而進行行賄。
「不保證真偽」漏洞作擋箭牌
奧運「福娃」設計者、著名畫家韓美林說,有拍賣公司公然拍賣仿冒他的作品牟利,有買家找他投訴,他多次發律師函要求停止拍賣贋品,但大都遭拒。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認為,應該修訂《拍賣法》,補充「買受人在拍賣成交後若有證據表明拍品有瑕疵,可按一定方式退換」的內容,並對虛假鑑定、聯手托市等欺詐行為,列作刑事罪行。
(明報記者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