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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剛果共和國一案對終審法院來說,是一個不易克服的政治難題。外交部在審訊期間,經律政司向法院傳達了措辭極強烈的信息,表明若終院不跟進內地採用絕對外交豁免權,將嚴重損害國家外交利益。換言之,若終院像上訴庭那樣,按普通法傳統採用有限度的外交豁免權,幾可肯定會像1999年的居留權案那樣,再次承受終審裁決被人大常委會推翻的衝擊。面對這個危機,終院發揮了高度政治智慧,破天荒主動邀請人大常委會釋法,並且不等釋法有正式結果,先行作出採納絕對豁免權的臨時裁決,人大釋法變成確認終院裁決,而非終院等候人大釋法結果然後跟從,做橡皮圖章。
細看終院判辭,終院仍然沿用99年居權案內定下的準則,衡量什麼情况下應按《基本法》158條在終審裁決前,把關乎中央負責事務條文提請人大常委會解釋,包括主要條文屬性測試、必要性測試等,強調案件性質不同,當年影響判決的主要條文是居留權條文,屬特區自治事務條文,現案主要條文關乎外交權責,屬中央事務條文,且正反意見強烈,明顯有爭論性,有必要請中央釐清。換言之,終院是在重申,當年不請人大釋法仍是對的(儘管人大常委會持相反觀點),今天請人大釋法也是對的,用的是跟99年一樣的準則!
絕境中化慘敗為小勝
終院裁決本來是2比2,陳兆愷和李義贊成請北京釋法,包致金和馬天敏反對,決定性的一票是海外法官梅師賢。梅師賢有份參與當年居留權裁決,親身經歷人大釋法後終院被迫開庭承認錯誤的黑色一幕,他站到了贊成釋法的行列中,知道這次為外交事務「禮讓」北京一次,港人和法律界都會諒解支持,但裁決要先下手為強,顯示是人大認可香港終院裁決而非終院跟從人大,在絕境中化慘敗為小勝,這份政治智慧,值得本地法官借鏡。
劉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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