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無業婦人聲稱富豪李嘉誠是其舅父,到訪李於香港仔壽臣山徑大宅求見被拒後,以石頭打破鐵閘外的兩盞燈及一個門鐘,昨被判醫院令3個月。報告指被告患有精神病,惟她昨在庭上堅稱自己沒有幻覺,質疑控方起訴她前未有咨詢屋主的意見。
被告梁寧殷(47歲)聽取判刑時表現冷靜。當值律師代表求情時指出,報告雖指被告患有精神病,但被告堅持所講全是屬實,將親自蒐證反駁控方指控。被告昨亦再次親承認毁壞大宅的燈及門鐘,但仍強調「我同屋主係認識嘅」,問道﹕「控方有無諮詢屋主,係咪要告我刑毁?」又指自己一向有覆診,只是間中忘記服藥,認為毋須入院。
裁判官溫紹明對被告的情況表示關注及同情,但認為其病影響他人,若不強制被告接受治療,被告仍會對問題採取迴避態度。裁判官亦對被告的意見表示理解,但考慮到被告及社會的最佳利益,決定接受精神科報告建議,判處被告入院接受治療。福利報告透露,被告的兩名女兒有能力照顧自己,暫毋須社署介入協助。
【案件編號︰ESCC223/11】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