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高峰期年薪逾千萬的「補習天王」K.Oten范浩揚,去年11月因拖欠前僱主英皇教育1200萬元而破產,惟餘波未了,其財產託管人前日入稟高院,懷疑范轉移或賤賣名下資產包括3個物業予其母、或其母名下公司,涉款最少5000萬元。
根據法例,若破產人蓄意逃避還債而轉移資產,可被刑事檢控。范浩揚(35歲)的財產聯合託管人在入稟狀指出,根據《破產條例》第49條要求接收財產的范母江淑芬、江名下兩間公司金庫貿易有限公司及尼奧有限公司,交出所有原屬於范浩揚名下的資產,以便向債權人還債。
託管人又要求法庭宣布有關交易作廢,讓託管人取回相關權益或利益,及要求范母及公司交代所有利益。另外,託管人已申請於本周五到高院申請臨時禁制令,相信是禁制范母及兩公司挪用涉案資產。
欠英皇教育1200萬
去年9月范浩揚的破產呈請人英皇教育入稟呈請范浩揚破產,但根據《破產條例》第51條,託管人可追溯呈請前5年、欠債人資產中任何「低於一般價值」的交易,託管人今次追討的財產,包括現金、公司股份及出售物業得益。其中,現金及股份包括2006及07年現代教育補習社支付的4270萬元、05至06年由范的前公司支付金庫貿易的412萬元,以及范2008年打本予尼奧購入何文田雅利德樺臺的本金;託管人同時又要求取回范以75萬元轉讓予母親的金庫貿易一半股份。
涉現金股份3物業得益
託管人另追討3個物業得益,包括太子道西別樹華軒09年底放售的60萬元利潤、去年9月出售銅鑼灣海殿大廈單位的205萬元利潤、以及何文田雅利德樺臺的售後利益。
根據田土廳資料,尼奧於08年斥資1330萬元購入何文田雅利德樺臺的1475呎單位,但上月以1318萬元微蝕放售。至於銅鑼灣告士打道海殿大廈800呎單位,亦由尼奧於07年以415萬元購入,但早已於去年10月以620萬元售出;太子道西別樹華軒近390呎的單位,則於09年以230萬元售出。
【入稟編號:HCMP1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