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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錢交租劫鳳姐 青年認罪長青網文章

2011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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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6月15日 05:59
2011年06月15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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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7歲青年稱深夜回家途中突然記起自己沒有錢交租,故走到鳳樓以鎖匙劫鳳姐,惟鳳姐稱無錢只願意免費提供性服務。

青年享受過後離開,卻發現遺下手機在鳳樓,青年折返並向鳳姐指願付肉金認錯求饒,鳳姐最終報警。

打劫事敗的青年李宜生(現年18歲),昨在區院承認意圖搶劫而襲擊罪,指他在去年11月20日在土瓜灣鴻福街25號單位意圖搶劫而襲擊女事主,暫委法官將案押後至7月5日判刑,其間還押被告以領取被告的勞教中心、教導所、感化及更新中心等報告。

鳳姐稱無錢 免費性服務交換

控方案情透露,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案發日的凌晨當他打算返家途中,突然記起沒有錢交租,於是走到鴻福街事主單位門外,藉詞要求性服務而入屋。惟被告進入單位後即箍着事主的頸,再以兩條鎖匙指向事主頸項,不斷要求事主交出百多元。

事主聲稱沒有錢,只能向被告提供性服務作交換條件,被告同意並享受服務,但事後被告反口,再要求事主交出百多元,不過事主堅持無錢,被告在警告過事主不要報警後離去。

遺手機折返 鳳姐報警

打劫失敗的被告離開鳳樓不久,即發現自己遺下手機,為免身分敗露,他急急折返要求再進入單位,更向事主表示願付肉金認錯求饒,惟要求遭拒。

事主在被告離開後報警,警方在翌日的深夜於街頭截獲被告,被告承認涉案。

【案件編號﹕DCCC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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