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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推新旅保 受傷分級賠長青網文章

2011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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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6月16日 21:59
2011年06月16日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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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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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菲律賓人質案中嚴重毁容團友易小玲,所購旅遊保險一度「無得賠」惹爭議,保險業聯會指出,業界今個暑假開始會逐步推出按受傷程度分級別賠償的人身意外保障,不再「一刀切」要全癱或死亡才有得賠,但保費會相應上調3%至5%;至於旅遊業議會由下月起「迫不得已」取消行程後不包的團友賠償,聯會指難全面承保。

保費擬上調3%至5%

現時大部分旅遊保險產品,在「人身意外」保障的條文均列明,受保人只會在意外導致三級燒傷、永久傷殘或死亡,才獲相關賠償,部分產品如恒生旅遊保險,受傷範圍則闊一點,除死亡和永久完全傷殘外,斷肢、失明、失聰、失去語言能力也獲賠償。匯豐旅遊保險更會按受傷程度分級賠償,死亡和全癱獲賠保障全額,雙目失明、兩肢殘廢,或單目失明及單肢殘廢,亦獲全額賠償,只有單目失明或單肢殘廢則獲半額賠償。

香港保險業聯會主席朱永耀說,今個暑假開始,不同保險公司會逐步推出按受傷級別作人身意外賠償的旅遊保險產品,保障與國際相關的旅遊保險相若,至於受傷級別的定義,亦會參考勞工處的傷殘定義,但不一定跟到足。本報翻查康泰旅遊現時與蘇黎世保險提供的保單,雖然個人意外的保障範圍未有改變,依舊是全癱、三級燒傷或死亡才獲賠償,但他們亦新增一項「創傷治療服務保障」,支付受保人遇意外後3個月內的創傷輔導服務費。

「迫不得已」取消行程難承保

就旅議會本月初公布,7月1日起,若旅行團因「迫不得已」原因取消行程時,他們不會向消費者作機票退款,並要求保險公司能將旅遊保險保障範圍擴大,為受保人承保這方面的損失,保險業聯會日前與該會會晤後指出,「議會所界定引致取消行程的風險,與保險能夠提供的保障,有十分明顯的落差」。

朱永耀直指旅遊界不能將行業風險,轉介到保險公司或消費者,因他們列出的「迫不得已」理由,包括戰爭、動亂,甚至因航空公司更改航班令團友受損,也由保險公司承擔責任,根本不可行,即使有得賠,保費亦會相應調高。他認為團友追討機票賠償應先向航空公司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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