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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申報董事身分 石禮謙遭訓誡長青網文章

2011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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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6月23日 05:59
2011年06月23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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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對於地產及建造界議員石禮謙2009年於立法會討論高鐵時,沒有申報自己為港鐵獨立非執行董事,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調查後認為他違反《議事規則》,作出最低程度的訓誡處分。

至於石禮謙沒有申報新創建和新昌營造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身分,而這兩間公司的附屬公司均有競投高鐵項目合約,委員會認為石禮謙應想到這兩公司可能已競投高鐵項目合約。但因過去未有討論過議員要披露附屬公司產生的利益,期望他知悉須申報是不公平,委員會不建議處分。

經濟動力林健鋒同樣因為沒披露自己的新昌營造獨立非執行董事身分而遭投訴,但委員會同以上述理由不作處分。工程界議員何鍾泰沒在討論高鐵的會議中披露他是中國建築國際集團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但因該公司競投高鐵合約是在投訴所涉時期之後,故投訴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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