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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驚訝醫局容男女病童一室長青網文章

2011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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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6月24日 05:59
2011年06月24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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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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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疑曾被虐待的13歲韓籍男童,在東區醫院病房性侵犯同房5歲女童,女童向母親舉報「哥哥用啫啫搞我」。男童早前在兒童法庭承認非禮罪,裁判官怒斥礙於法例所限,只能判未成年的被告入感化院,更批評法例不合時宜,有必要檢討,她亦對醫管局兒童病房容許男女病童共處一室且欠缺監管感到驚訝。

感化官﹕被告態度輕佻

曾怒斥男童如同禽獸的裁判官謝沈智慧(圖),昨再嚴斥男童行為惡心,雖然心理專家指男童對事件有反省,但感化官則持相反意見,指他否認用陽具傷及女童,且態度輕佻。

即使辯方求情指男童移居本港不久未適應文化,但謝官直斥相信全世界任何文化都不會接受其劣行,而且犯案後仍不知悔疚再干犯偷竊罪,足見他罔顧別人,愛做什麼就做什麼。男童昨日一直低頭經韓文翻譯聆聽判決,其父母亦在場。

控方案情指出,5歲女童自去年9月25日起留醫東區醫院兒童病房,與13歲被告及其11歲的弟弟同房。翌日下午3時許,女童母親探訪後出外買食物,病房內只餘女童、被告與其弟,女童母親20分鐘後折返後不見女童蹤影,遂叫她的名字,此時只見女童從被告兄弟的病牀中間站起來並步出,被告亦隨後出現。當時女童母發現女童褲子未有穿好,女童亦即表示:「媽咪,哥哥用啫啫搞我。」其母即問她是否痛楚,女童答「是」,更反問母親「頭先白色嗰啲係乜嚟嘅?」其母見狀即報警求助。

被告被捕後否認非禮,但女童則清楚指出,母親外出後,她躺在病牀上時,被告突然壓在她的身上,脫下自己及她的內褲,以下體撞向她小便處,令她感到很痛。她指被告在其身上移動,最後還看到白色的東西,直至其母返回,被告才急急為她穿回褲子。驗身報告指女童私處有輕微裂傷,不排除曾被極小部分的陰莖插入,另警方亦於牀單上找到被告的精液。

住院期視乎表現

社署發言人指出,女童目前正接受社署的心理輔導服務,現時並無出現情緒困擾或其他行為問題。至於被告去年9月因懷疑被虐待,一直交由社署調查及安排接受心理輔導。至於感化院的住院期視乎院童表現,由最短1年至最長3年或直至院童18歲不等,住院期間會接受德育、學科教育、技能及自我照顧訓練等。

【案件編號︰ ESCC700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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