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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渠務署由2006年起於上水丙崗村進行渠務工程,疑地盤打樁導致旁邊的村屋受損,遭居民投訴及索償,更有居民阻止工人開工,最終要報警處理。渠務署日前透過律政司入稟高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兩名村民夫婦滋擾及阻礙渠務署的職員及車等進入工地。
兩名被告分別是侯冠基及侯廖順有,同住在上水丙崗村一單位。律政司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兩被告或其代理人進入工地指定範圍,同時禁止他們滋擾及妨礙渠務署的職員、承建商職員及其車,並要求他們賠償損失。
據報,疑受打樁影響出現裂痕為上水丙崗村100號村屋,位於渠務署地盤旁邊不足3米,業主指曾向渠務署投訴,更指已委託律師入稟法庭向渠務署索償。
渠務署資料顯示,有關工程於06年12月展開,造價約2.6億元,屬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署方在丙崗、九龍坑、元嶺、南華莆及泰亨等地區興建約共5.1公里長的排水渠,以減低上述地區受水浸威脅,及提升防洪標準。
【入稟編號:HCA105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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