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康文署場地設施預訂服務一向為人詬病,過往有傳媒揭發有人提供「代客租場」,令市民被迫付高價使用設施;亦有市民投訴有團體優先租場後把場地空置,令市民「有場也訂不到」。申訴專員公署昨決定主動調查康文署的體育設施預訂服務,初步調查顯示,康文署對沒使用場地又無取消預訂的優先預訂團體,只提出告誡或勸喻,無實質懲處。專員表示會就有關問題再深入調查。
申訴專員公署透露,康文署在2009至2010年度,共錄得逾700宗團體優先使用者違反使用條件。這些團體沒有使用預訂場地,卻沒有按規定在使用日期最少40天前取消預訂。然而不論是初犯還是屢次違規,康文署都只透過口頭或書面勸喻這些團體,無實質懲處。公署批評,這做法未能阻嚇團體濫用優先預訂。
「代客租場」肆虐 優先租場「甩底」
現時相關團體可於活動舉行前3至12個月優先預訂場地,一般市民則只可預訂30日內未被預訂的時段。公署指出,理解康文署有為團體長期預訂設限,例如團體預訂只可佔每月繁忙時數三分之一等,但有關措施和機制仍有改善空間。
以往曾有傳媒揭發有人以人海攻勢「代客租場」,甚至有人在體育館或足球場門外霸頭位炒「黃牛票」,令其他市民難以訂票。公署過去兩年一共處理超過50宗康文署場地預訂與使用投訴個案。申訴專員黎年表示,不少市民「關注有人炒賣體育設施預訂時段」,「網上的炒賣尤為猖獗」,認為當局的措施未見成效。
兩年逾50宗訂場投訴
現時康文署的陸上體育設施一共提供62,000節收費設施時段,免費設施則有12,000節。黎年認為康文署體育設施、活動與相關事務的整體公帑資助率達八成,有需要「確保市民有使用設施的公平機會,並且盡可能杜絕濫用和浪費」。公署是次會就康文署體育設施的預訂與分配機制、預防濫用及浪費預訂設施,以及打擊炒賣或未經授權轉讓預訂時段的措施,提出改善建議。
康文署發言人回應指出,市民和團體對體育設施一向需求甚大,署方一直努力平衡設施的預訂和分配安排上的需求,並會不時檢討這些機制及提出改善措施。康文署歡迎申訴專員展開調查,並會全力配合協助申訴專員公署,期望公署能提供可行和有效的改善措施,進一步完善體育設施的預訂程序和分配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