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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早前涉嫌於大埔錦石新村露械的少年,日前被控猥褻侵犯及在公眾地方猥褻暴露下體,案件昨提訊。控方表示仍要蒐證及索取法律意見,申請將案押後,被告獲准以5000元保釋外出。
被告張思田(17歲)任職侍應,控方案情指出,事發於6月21日晚,女事主X返回大埔錦石新村住所時,從地下上樓梯期間,被告突出現並從後摸其胸部及肚。X掙扎,被告逃走。12日後,X在太和一間便利店發現被告,並一直跟蹤他。她隨後見到警員並舉報。被告警誡下否認猥褻侵犯X。
至於露械控罪,事發於6月27日中午,被告趁另外兩名18歲的女事主外出學校午膳途中,在大埔錦山路一店舖外向她們露械,被告事後逃去。
據了解,被告今年5月因搶劫被判18個月感化令。另外,被告涉嫌與另一宗錦石新村同類風化案有關。案件押後至8月3日再訊。
【案件編號:FLCC15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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