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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黨虐打青年 主腦判囚42月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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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07日 05:59
2011年07月07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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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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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智力遲緩青年在院舍結識了黑幫成員,被踢入三合會「14K」。他其後要求「退會」,結果被指對其契媽不敬,遭禁錮公屋單位內被虐打6日,甚至被迫口交及吞精液。7被告早前於區院被裁定非法禁錮及蓄意嚴重傷人等7罪成,案中「主腦」昨被判囚3年半。

禁錮6日虐打 逼吞精液

主腦高威文(29歲)昨聽取判決時一直態度輕佻,顯得不屑。其餘5名男被告李蘭偉、郭啟明、李文財、賴文龍、李金城及女被告李芷晴(16至20歲)則顯露哀傷神情。

辯方求情稱,高威文使用的武器殺傷力低,促致事主口交亦非早有預謀,只是年輕人一時興起;女被告來自家庭破碎,祖父病患,其母為照顧她已於上月辭工,姨母亦一直到庭旁聽。她已因本案受到很大教訓,希望將來於美容界發展,並親自撰寫求情信,被法官讚譽字體端莊,惟有「好多錯別字」。

官:游說事主不出庭 沒求情因素

法官葉佐文判刑時稱,首被告閱歷豐富,是案中主腦,其餘被告是聽從他指示,加上他與女被告出面游說事主不出庭作供,沒有求情因素,遂判處6項控罪入獄42個月。至於另一被告李蘭偉亦患有輕度弱智及鬱躁症,並早已認罪顯示悔意,遂判處他入更新中心。法官續指出,郭的智商僅達邊緣水平,李文財角色活躍,亦沒有求情因素,兩人與賴同被判入教導所,李金城則被判入勞教中心。另外,要索取女被告的進一步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再押後至7月22日判刑。

事主早前居住的基督教喜樂軒復康院舍,院長兼社工陳子侯昨於庭外表示,對於事主慘痛經歷感到悽涼,認為政府應津貼智力遲緩人士,聘請同行者協助他們。

【案件編號﹕DCCC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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