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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稱女事主「蕩婦」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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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07日 05:59
2011年07月07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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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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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安東尼洗脫殺女嫌疑,但有輿論稱,她仍是「美國最可憎母親(Most hated mother)」。一戰成名的辯方律師貝茲(Jose Baez)則被稱為「全美最幸運的人」,贏官司全靠「行運」。

畢業8年才獲律師牌

42歲的貝茲因拒負前妻及孩子的贍養費而曾捲入訴訟,在法學院畢業8年也未能取得律師牌。佛州最高法院直指他不尊重法律制度,至2005年才批准他在佛州執業。他入行前僅當比堅尼泳衣售貨員,因負債纍纍而宣稱破產,去年連屋子也因斷供而被收樓。因他從沒接過大案,加上背景問題,安東尼的家人多次勸她換律師。

教授:贏官司非因法律頭腦

法律界形容,貝茲在庭上的盤問表現錯漏百出,甚至在結案陳辭形容女事主是「蕩婦」,形容他「很辛苦想輸官司」。美國法律學教授賈維斯說:「他贏官司不是因為他有法律頭腦,而是此案只有環境證據,控方根本無法證明安東尼有罪。」

輿論對此議論紛紛,有網民稱,安東尼比殺妻脫罪的辛普森更可惡,「兩者根本不能相提並論,至少辛普森的孩子仍在生」。前美式足球黑人明星辛普森,被控於1994年殺死太太與男性友人。經過13個月審理,在「證據充分」下,陪審團最終宣布辛普森無罪,僅在民事案件中被認為負有責任,需支付原告3350萬美元賠償。

(每日郵報/邁阿密先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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