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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就有交通警員前日於灣仔抄牌時,遇到持1呎長利剪的女乘客時拔槍喝止一事,案中夫婦昨晚首度開腔,強調因從事園藝,故身上有剪刀實屬合理。另一邊廂,警方昨日無論在公開及內部通訊中,均表態支持該名警員的做法,強調警員當時在身體可能受到嚴重傷害的情况下才拔槍,符合《警察通例》規定。
警方昨表示,案中45歲姓鄭男司機及37歲姓杜女乘客,經扣查後,昨傍晚自簽1000元保釋外出候查 ,並須於9月返警署報到,案件正由灣仔警區重案組調查。被捕男子因涉嫌襲警被捕,女乘客除襲警外,亦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
拍片手機被扣呈堂
涉案夫婦昨晚深夜返回西貢寓所時表示,拍攝事發過程的手機,因要呈堂而被警扣起。該對夫婦強調,案發時兩人剛完成園藝工作,故身上有利剪屬合理,當時剪刀突然在車廂內跌出,太太拾起後警員便拔槍。不過警方指出,事發時警員截查該私家車,女乘客突然情緒激動以1呎長剪刀指向警員,男司機亦將警員推開,情况危及警員安全,警員口頭警告無效,遂持槍戒備,情况受控後即把配槍放回槍袋。
據悉,警隊交通部昨午發出內部通訊,向前線人員表明案中交警處理手法依足程序、合理及合法,以釋除前線人員顧慮。
朱振國事件後提高警覺
香港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黃程昨於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今次是個別事件,希望市民理解警方只是負責執法,若對警員不滿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黃接受查詢時,對警員不時按本子執法卻被批評感無奈,並指出警員如遇手持利器的反抗者,有時難以估計將會發生事情,故或會拔槍回應。有資深交通警員指出,自2005年警員朱振國執勤時被生果刀割頸至半身癱瘓,前線警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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