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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盜版歌銷山寨iPhone長青網文章

2011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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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7月24日 09:29
2011年07月24日 09:2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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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海關首破有不法分子以「買機送卡」手法促銷劣質「山寨iPhone」,關員在深水埗手機店採取「放蛇」行動,揭發店員把大量侵權歌曲及遊戲軟件下載到記憶卡,然後連用廉價手機一併出售。海關前日搜查鴨寮街6間店舖,檢獲6部手機及6張記憶卡,行動中12名男子被捕。

記憶卡載音樂遊戲電影

海關版權調查組指揮官關煜群博士表示,該批劣質手機售價由300至900元,部分外形與iPhone 3及iPhone 4極為相似,但品質極為粗劣,除音質差、接收不良及容易故障外,其電力裝置更有潛在危險。該批手機雖沒有偽冒商標,但當局仍會進一步核實有否違法。

海關人員早前發現,深水埗鴨寮街有店舖為促銷該類劣質廉價手機,四處張貼宣傳海報,稱聲購買手機,加數十元即可獲贈2GB至4GB的記憶卡,內裏載滿歌曲、遊戲軟件或電影,不排除是侵權物品。消息稱,該批記憶卡多為二手貨,故成本極為低廉。

關員前日到鴨寮街6間店舖,假扮顧客購得手機連記憶卡,證實其中的歌曲屬侵權物品。海關立即採取搜查行動,共檢獲6部「山寨手機」、6張載滿歌曲的記憶卡及5部電腦,總值約2萬元。

行動中拘捕12名男子,當中4人為店舖東主或主管,另外8人則為職員,年齡由19至51歲,各人已獲准保釋候查。海關發現部分涉事店舖屬同一間公司登記,正調查是否互有關連,行動仍在繼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海關備先進儀測侵權物

本報記者昨日到鴨寮街巡視,發現貌似iPhone的手機僅300多元,記憶卡則容量和品牌有極大差別,由數十元至過百元不等。記者問及有否「已載有音樂的記憶卡出售時」,店舖職員即互打眼神,臉露笑容稱聲:「我哋唔賣呢啲嘢。」

海關強調,售賣侵權物品屬刑事罪,最高可被判監4年,另每件侵權物可罰款5萬元,市民可致電2545 6182舉報。購買該類手機或記憶卡雖未必會負上刑事責任,但仍可能面對民事索償。電腦或手機進行傳送時,均會留下「電子痕跡」,海關已有先進儀器可迅速讀取及偵查到手機或電腦是否曾載有侵權物,呼籲市民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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