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低於32℃海水 長浸可致低溫症長青網文章

2011年08月01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8月01日 05:59
2011年08月01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健康
詳情#

【明報專訊】本港正值炎夏,香港仔昨凌晨氣溫達27℃,海水溫度亦相差不遠,但昨日竊賊落水游泳約45分鐘後,報稱出現低溫症徵狀,兩名曾經下水的警員亦頻呼「好凍」,最終同要送院治理。急症室專科醫生彭繼茂表示,人體皮膚約為32℃,即任何低於此溫度的導體,即可能導致低溫症。若有人在較冷的海水中浸泡過久,而未能及時補充體溫,便會不適或致命。

易致肺炎 心臟亂跳

彭醫生指出,低溫症是因為散熱過快,令身體無法保持在37℃恆溫,一旦低於35℃即會不適,若低至32℃至30℃,即可能有生命危險。

他解釋,當體溫下降,各樣機能會隨即減慢,其中心肺功能減退容易導致肺炎,而心臟更會亂跳,並且出現血壓低現象。

須即脫濕衣 暖墊裹身

他表示,低溫症患者必須即時提升體溫,方法是即時脫去濕了的衣服,然後以暖墊裹身,或者把患者移到有暖氣的地方,若患者仍清醒的話,可以喝適量的溫水,若能及時施救,應無大礙。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