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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教師誘女生回家偷拍長青網文章

2011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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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8月02日 05:59
2011年08月02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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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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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名校任教體育的前教師,去年相約舊生跑步,又熱心提議女生在其家中沐浴,原來他早在浴室放置相機偷拍女生出浴。兩個月後,教師再趁另一女生到其寓所消遣時偷拍其如廁,東窗事發後諸多藉口解釋稱偷拍是出自愛,又對女生毛手毛腳,女生終提起勇氣報警求助。

現年29歲的被告蔡棟濂,昨於區院承認不誠實取用電腦及非禮等共3項罪名,由於被告屬初犯,法官希望索取被告的心理、精神及背景報告,以及兩受辱事主的心理創傷評估報告,故將案押後至8月26日始判刑。

兩舊生被拍 被告認3罪

控方資料顯示,被告2005年畢業於中文大學,畢業後便執教鞭,2007年起任教小學。據悉被告畢業於中大的體育運動科學系,案發時為名校聖保羅男女中學附屬小學的體育教師,但被捕後已辭職。

案情透露,被告曾於葵涌區任教中學,後來轉教小學,但仍與該中學的4名女生保持緊密關係。去年7月被告相約當時17歲的X跑步,兩人繼而到被告的寓所更衣,在被告的提議下,X在其浴室沐浴後才離開。

相約跑步 熱心提議家中沐浴

去年9月4日,19歲的Y與另兩名同學到被告淘大花園寓所消遣,控方指3人甫到埗,被告便曾走入浴室,Y其後曾往如廁。約1小時後,3女生打算離開,Y在被告提醒下再往如廁,其間發現洗手盆下的地拖桶內藏有一部相機。

帶到書房道歉 強行擁抱

當Y拿起相機一看,不單發現相機正在拍攝,翻看片段時更看到被告將相機放下並調校角度至對正馬桶,Y大驚下意外刪去餘下片段。Y從浴室離開後打算與友人離開,卻被被告帶到書房道歉,稱偷拍是因為喜歡她,只是錯用方法,其間強行擁抱Y及撫摸其背,更欲親吻她,Y幾經掙扎後離去。Y向同行友人投訴,擔心被告會將偷拍片段上載到互聯網,翌日報警。

警方於9月8日拘捕被告,並在其手提電腦內發現75張X出浴的照片,其中26張顯示X的下體及胸部,亦發現一段Y如廁時的影片及60張相片,顯示Y的臀部、大腿及下體。

【案件編號﹕DCCC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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