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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酒樓知客、點心師傅等4男女,去年佯稱想擺酒要視察場地,哄騙25歲酒樓太子爺上賊車,企圖綁架勒索數百萬,最後太子爺掙脫令計劃失敗,綁匪亦落網。4人昨於高等法院承認強行拘留他人意圖謀取贖金罪名,分別被判監5年半至8年不等。
各有分工 官斥可惡
法官彭偉昌判刑時指出,4被告於案中各有分工,事前經過策劃,曾任酒樓知客的林賽玲(41歲)及其點心部男友潘智豪(36歲)負責租用七人車及沙埔仔村屋,打算運送及藏肉參;另一酒樓前員工蘇俊傑(20歲)則管有木屋鑰匙,及負責扮老婦騙太子爺上車相扶;餘下被告楊少英(53歲)雖從未任職酒樓,但就負責為蘇俊傑張羅假髮及花衫花褲扮老婦,又假扮視察酒樓引太子爺到街上。
法官指出,雖然各人沒使用武器、暴力程度亦有限,但綁架屬極可惡罪行,令事主及家人長時間極度恐慌,更可能令生命受威脅,故重判無可避免。案件起刑點為10年,考慮到各人認罪有先有後,當中蘇俊傑帶頭認罪並願意指證同黨,故可獲最高減刑,判監5年半。相反楊少英審訊中途才認罪,且更曾反口指因精神分裂症才胡亂認罪,法官指她根本不受病情影響,反覆的態度可見她悔意有限,因此重判她入獄8年。林賽玲及其男友潘智豪分別囚6年8個月及6年。
案情指出,去年3月5日太子爺×接獲楊少英來電,稱想於其酒樓擺40圍酒。3日後晚上10時許,楊要求×到街上攙扶「親家」落車,×不虞有詐上車協助,卻驚見長髮、女裝打扮的「親家」竟是男人,×遭緊纏手臂,幸即時掙扎及叫救命離開車廂。
【案件編號:HCCC248&2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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